根据陕西省发改委规定,省级招投标需执行以下金额限制:
地方政府规定
除了实行发改委规定外,陕西省各地方政府还规定了各自的招投标金额限制:
西安市:工程项目投资额小于5亿元人民币的,单项工程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;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,单项工程计划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。
铜川市:工程项目投资额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,单项工程计划投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;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,单项工程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。
宝鸡市:工程项目投资额小于5亿元人民币的,单项工程计划投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;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,单项工程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。
反恶性竞争
为了防止恶性竞争,陕西省还规定,若招标人接受的投标费用低于合理成本,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该投标。
若投标人在控制成本的情况下无法获得合理获利,也不得通过减少质量、降低效率等方式恶性竞争。
招投标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。因此,陕西省对招投标金额限制作出了明确规定,旨在促进公平竞争,反恶性竞争,维护市场秩序。
各招标人在开展招投标活动前,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规定,保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招投标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