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现有资质证书信息的填写
1.现有资质等级:填写申报前已持有的资质等级(如工程设计甲级)。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无需填写此栏。
2.批准时间:填写原资质证书的批准日期(如“2020年8月15日”)。首次申请企业不填写。
3.资质证书编号:完整填写现有资质证书的编号(如“A123456789”)。首次申请企业无需填写。
4.申请类别和等级:在“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”栏中,明确填写本次申报的资质序列(如工程设计)、类别(如建筑行业)及等级(如乙级)。
二、企业基本信息的关联填写
企业名称: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完全一致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法定代表人声明: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。注册地址/详细地址:按营业执照填写注册地址,经营地址填写实际办公场所。营业执照注册号: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编号。三、申报材料的配套要求
1.资质证书副本: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的清晰扫描件。
2.技术负责人信息:若申报资质标准对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,需单独提交《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》,且其职称、注册资格需符合申报资质类别要求。
3.材料真实性:所有填写内容须与附件材料一致,不得涂改或提供虚假信息。
>关键提示:
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,在“现有资质等级”“批准时间”“证书编号”栏均留空,仅在“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”栏填写新申请内容。电子化申报时,资质证书扫描件需完整清晰,不得缺页或模糊。若涉及多类别资质申报,每类资质均需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,同一人可兼任多个类别的技术负责人(需分别满足对应标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