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业绩登记与平台等级要求
1.业绩入库要求
自2024年起,企业和个人业绩需在省级或国家级监管平台(如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)登记备案。其中:
企业业绩:必须满足B级及以上工程项目要求,且信息完整度达标;个人业绩:需达到B级及以上。信息完整度:包括工程基本信息、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等模块数据完整(房建/市政类需含施工许可信息)。2.数据等级认定规则
若“业绩技术指标”模块达B级及以上,且技术指标符合资质标准(如建筑面积、结构类型),可直接用于申报;若该模块未达标,则需其他模块(基本信息、合同信息等)均达B级且符合《业绩信息要素表》要求。二、业绩有效性标准
1.无效业绩情形
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;配套工程(如单独申报的管道安装)不可作为总承包业绩;保密工程、超越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工程(境外工程除外);项目负责人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、执业资格不符或同时在多个项目任职等违规行为。2.时限与追溯要求
“近5年/10年业绩”指申请年度逆推期间竣工的工程,超期业绩无效(如2025年申报,“近5年”指2020年1月1日后竣工项目)。
三、技术负责人业绩特殊要求
类别与等级:若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完成“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”,则业绩需满足一级或二级标准中的技术指标组合(如市政总承包三级要求7类指标中完成2类,且第1类必选);通用要求:仅要求“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”时,不限制工程等级,但须为本类别或相应专业工程。四、跨省业绩认定
省内业绩:需录入省级监管系统并通过属地审核,企业业绩要求模块达A级,个人业绩达B级;省外业绩:须从全国平台提取A级(企业)或B级(个人)数据,且信息完整。五、其他关键限制
群体建筑: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考核;质量事故责任:企业因工程质量事故被降级/吊销资质时,相关业绩无效。>建议企业申报前通过以下资源进一步核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