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丙级监理资质试验中,见证取样环节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核心控制点,其定义、程序、材料范围和监理职责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:
定义与依据
见证取样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,由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随机抽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、试件和材料样本,并送省级以上资质认可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检测的活动。该程序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1号)、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》(建设部建建211号)等法规执行。
关键工作程序
授权: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、质监站及检测单位递交“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”,明确至少2名见证人信息。取样:施工单位取样时,见证人必须在场监督,确保随机取样和试件制作,并对试样监护和封样。送检:检测单位需核实见证人身份(如出示《见证人员证书》),并实施密码管理制度。报告与处理:检测报告加盖“有见证检验”章;不合格结果须24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台账。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范围
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见证取样比例不得低于技术标准规定数量的30%,包括:
承重结构混凝土试块、砌筑砂浆试块、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。承重墙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、水泥、混凝土掺加剂、防水材料等。监理职责要点
事前准备:总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,明确材料范围、程序及人员职责。现场执行:监理人员监督取样过程(随机性和代表性),封样加锁,并在检验委托单签字确认。档案管理:建立见证取样台账,记录试块、试件和材料信息,确保真实全面。在丙级监理资质试验中,应通过强化人员培训(如考核发证)、技术保障(如二维码追溯系统)和违规追责(如对弄虚作假依法查处),确保见证取样环节的真实性与有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