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付款节点与比例
按工程进度划分:通常分为预付款、进度款、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四部分。预付款:合同签订后支付(建议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%);进度款: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(如完成基础结构支付30%,主体封顶支付50%);结算款: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价的95%;质保金:剩余5%作为质量保证金,保修期满后结清。按固定周期支付:若工程周期短,可约定每周或每半月按已完成工程量支付。2.付款时限与程序
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付款申请后,应在14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;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,一般按日计算逾期利息(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;付款前需提交发票、工程量确认单等凭证,避免因资料不全延误支付。3.特殊情形处理
分包资质争议:若承包方资质不符,发包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问题解决;工程变更:增减工程量时,需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付款方案;合同终止:中途解约需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,并在7日内支付款项。二、条款设计注意事项
1.合法性要求
不得约定“带资承包”等违反建设领域相关法规的条款;质保金比例需符合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》规定(不超结算总额的3%)。2.风险防范措施
明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,确保劳务费专款专用;约定发包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时,承包方有权停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3.争议解决机制
建议约定通过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;可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对付款节点工程量进行确认。三、示范条款文本
>第X条 付款方式
>1. 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,总额为______元。
>2. 预付款: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20%;
>3. 进度款:每月25日申报已完成工程量,次月5日前支付至已完成量的80%;
>4. 结算款: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支付至97%;
>5. 质保金:剩余3%于保修期满(24个月)后14日内无息付清。
>6. 逾期付款责任:每延迟一日,按应付款项的0.5‰支付违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