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24〕446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陕建函〔2024〕304号)精神,经2024年11月19日至21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,现将通过人员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2日至28日。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职改办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,以便调查核实。
电话:029-63915876 传真:029-63915700
受理地址: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9层
邮 编:710004